关于2012
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计资[
2012
]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级资质评审机构,各有关单位: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2012
年修定版)》(含实施细则)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2012
年修定版)》(含实施细则)(以下称
2012
年修定版评定条件)已正式发布。为做好
2012
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以下称资质)的申报受理工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研究,现就资质申报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一、二级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甲、乙级申报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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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分两批接收资质申报材料,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主管部门)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分别安排如下。
1、第一批:
2012
年7月31日;2、第二批:
2012
年10月15日。申报企业应于截止日期之前向地方主管部门提交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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