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指导书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要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部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米:地面上,必须要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根,轧桩用75times;75㎜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米,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15米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4~8);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另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ordm;,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埋深不少于1.5米。禁止将缆风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高度在30米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兰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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