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
宗旨。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实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与公司工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
(简称公司工作人员,指计时制管理人员和工人
)的录用、培训、升迁、任免、考核、奖惩、辞退等人事管理。与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
(即计件制人员
)的人事管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岗位的设置。
岗位设置由总经理提出方案,董、监联席会议审议,董事长审批。新增岗位在审批前按工作的岗位技能要求强度、工作环境和向往度等因素比照类似岗位确定职
(岗)级。特殊岗位的设置由总经理提议,经董事长特批确定。
一、管理
(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职级
(见表一)。表一:管理(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职级表
二、工人岗位的设置
与岗级(见表二)。表二:工人岗位的设置
与岗级表
第四条
人事审批权限
(包括公司工作人员的聘用、续聘、解聘等
):一、工人的人事审批。
由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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