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章程
一、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二、基本要求
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当符合
JT617—2004的有关规定
。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3、进入易燃易爆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1)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2)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
和电子设备。
(3)禁止吸烟
。(4)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电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潮湿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
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
80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
20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6、运输过程当中
,应每隔
2h检查1次
。若发生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当及时
联系当地相关部门
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
4h应休息20min
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共计
不得超过8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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