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厂内机动车驾驶作业、其中包括汽车、叉车、吊车、拖拉机。
二、安全章程规定
1、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过相关部门
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要有
领导指令。
2、严禁喝酒后
驾车,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0公里,驶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
5公里。4、在装置区、库房、车间等路况复杂情况下,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行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5、严禁超重、超长装载物品,物品装车后要捆绑稳固牢靠,严禁人货混载。
6、停车时要按照相关规定
停放。停车后将钥匙拔下熄火,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7、过铁路道口,要减速观察,确认无火车时在通过,离火车道口
30M内严禁掉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运货物时检查和维修车辆及在车附近停留,冰雪路面不许刹车,不准下坡时熄火滑行。
9、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
2/3,运转铲件离地高度不得超过
0.5M
。10、叉车作业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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