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的安全操作章程
1、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凭司炉工合格证进行操作。
2、司炉工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安全章程规定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岗位责任制
,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3、工作之前
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
),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4、锅炉在正常运转
中,应连续供水,保持水位
(60%
~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经
“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测、修理
。5、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得少于2次
。要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辞,如果发现
一只表失灵,应当立即
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测、修理
。如果发现
水位表有浮油现象,出应停炉检查。
6、司炉人员应当定期
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安全阀每月校验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7、锅炉运转
中,锅炉压力应控制
在额定在范围以内
。如果发现
两只相差
1个大气压力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压力表每隔半年
校验一次。
8、为了进一步确保
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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