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章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2、必须随时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严禁开带病车。
3、车辆的驾驶必须严格按照
技术及安全规程执行,不得违章驾驶。
4、加油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严禁用明火当作照明检查油箱、油量,汽车周围不得有各种火源。
5、严禁用汽油擦洗车辆,清洗零件。严禁用明火烘烤车辆等。
6、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和其它易燃易爆
品放入车内。
7、汽油着火时,必须用灭火器或沙土、麻袋、衣服等扑灭,严禁用水灭火。
8、汽化器回火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调整,故障未排除前不得行驶。
9、严禁身体部位与易发生转动和移动部位相触。
10、拆卸机件时,必须要使用
合适的专用工具。
11、检查车辆及更换轮胎时,必须选择宽敞牢固平
坦的地点,塞好车胎拉紧手制动,需将车顶起时,必须加保险木,需在车下作业时必须放置托架。
12、遇到恶劣的气象环境及复杂的道路环境行车时,必须加大前后车距离,谨慎操作,降低车速,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3、出入易燃易爆
或其它有危险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
当地的安全定。
14、严格遵守执行一级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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