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蓝处理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工作之前
穿戴好规定防护用品并打开通风较量,通风
10~15分钟。发蓝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
2.工作中应按工艺要求调整好发蓝液的成份。调整时加入烧碱每块重量不应超过
1kg,并应吊挂溶液,不应当直接
加入槽中,且不得在高温下进行。
3.加水调整发蓝槽的体积时,冷水应沿槽壁缓慢加入,防止碱液溅出。
4.零件出入槽应该先
拉闸断电。零件出入槽时,要夹紧扎牢,轻拿轻放,防止溶液溅出伤人。
5.发蓝液表面的浮渣应当随时
清除。6.发蓝后的工件应当立即
冲洗干净。
7.废液要集中回收或经中和后统一处理,经化验合格之后
方能排放。
8.工作完毕,应当立即
将设备附近地面冲洗挠干净.关闭开关,整理工作场所。做好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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