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制度  一、施工现场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
请示,填写
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需出示证明书。
  5、要向申请,填写
,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
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
、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
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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