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读了几本书的人都应该晓的,质疑是每个人的权利。常在人大论坛溜达的,多半是读书人,或者说是鼓捣学术的,质疑质疑这个、质疑质疑那个,可以滴、应该滴,讨论交流么,不违反原则。
但是,质疑要有理有据,也就是说,要有证据。没有证据的质疑,那是胡啰啰,说得难听点,那是疯狗乱咬人。也就是说,质疑的第一个基本原则是:质疑必须有证据支撑。
作为质疑的基础,证据必须是确定成立的。“常理”、“一般人会咋咋咋”等尽管有时候有“合理推断”这一说法,比如,你见了领导自然会低头哈腰——这是“常理”,也就是“一般人都这个熊样”,模糊推断,大概如此——但是这不一定总是正确的:比如,某天你连跳三级当爷了,你领导不知道,你同事不知道,你牛逼了、炫耀了、领导同事也都纳闷了——外人看来,你应该不是如此,所以“常理”、“一般人会咋咋咋”等具有模糊推断意味的东西不适合作为证据。因此,质疑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是:证据必须是确定成立的。
确定成立的证据未必就是适合质疑的,这里还包括证据的适用性问题。比如,“儿是娘生的”是确定成立的证据,但是不能说三口之家中儿子是家中的老妈生的——这个家庭中,“老妈”只是一个角色,她不一定生了这瓜娃子,可能是领养的孩子,也可能是在马路边捡的。所以,用“儿是娘生的”这个证据不能证明这个三口之家中瓜娃子是“老妈”生的,只能说“瓜娃子是瓜娃子她亲娘生的”。于是常见律师们会问“你的儿子是男的还是女的”之类的近似废话的东西,不是没有道理。也就是说,质疑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质疑必须有正确的质疑被对象。
满足前面的条件质疑也未必就是合理的、正确的,这牵涉到质疑本身的逻辑性问题。质疑必须是逻辑成立的,不能自相矛盾、不能含有任何逻辑盲点。也就是说,自身有问题的质疑那不是质疑,质疑有瑕疵的质疑是不能让人信服的质疑。质疑的逻辑性要求质疑点、质疑证据和被质疑对象的完整统一,任何一方存在逻辑问题或瑕疵都是不成功的质疑。还是那个例子,“瓜娃子是瓜娃子她亲娘生的”完全成立,“瓜娃子有娘”完全成立,但是这不能证明“下雨是因为瓜娃子是瓜娃子的娘生的”——这是不相干的事么。这样的质疑是臆想症,神经质。总结,质疑的第四个基本原则是:质疑必须是有确定成立证据支持的、施与正确的质疑被对象的确定性统一。
人大论坛说啥也是个学术论坛,不能随便质疑的好吧。天天这个质疑、那个怀疑的,又没有站得住的证据,还不如灌点水、乐呵乐呵呢。另外,论坛里真是鱼龙混杂,有得道成仙的,也不乏二货五毛神马的,见得多了。
好了,不说了,上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