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电气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后,方能开始工作。上述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实施,无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
一、停电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1.待检测、修理
的设备。
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
3规定的设备。
表3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10及以下(13.8)20~254460~110154220330.35.60.901.502.003.001.003.在44kV
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
2—3的有关规定
,但小于表
4的有关规定
,同时又无安全遮栏设备。
表4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10及以下(13.8)20~354460~110154220330.701.001.201.502.003.004.004.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将检测、修理
设备停电,必须要把各个方面
的电源完全断开
(任何运转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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