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一、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1、明火和表面高温引起的爆炸与预防。再贮存、运输爆炸物品时,绝对不允许明火存在、接触明火或表明高温。
严禁烟火,在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不允许有烟火存在,如火柴、吸烟、生活取暖、做饭、随意
焚烧废品废物等。
(1)电气设备,线路应保证正常良好,如电气开关、电灯、电线、仪器、仪表等电气设备,由于接触不良或绝缘损坏、漏电、短路等发生火花引发火灾
,一直扩大燃烧进而引起爆炸,故平时要进行重点与非重点的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接触爆炸物品的电气设备通常采用防爆型,电缆多用铠装电缆或穿入套管内使用。
(2)使用运输工具注意防止漏电产生火花,或汽车排烟带出火星,通常要采取防护措施,如引起动排烟管方向,在管口增设安全罩等。
(3)为了防止
散热,保证隔热,采取绝热保温措施,否
侧将造成表面高温,若与火炸药直接接触可能引起分解自然。通常保温、采暖最好使用热风,若使用散热器采暖应该使用热水而不宜使用蒸汽作为加热介质,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80℃,而且要求表面光滑便于清洗落在其上的爆炸性纷尘。进入或经过危险工房内发热管道,必须用绝热材料包裹,表面温度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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