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操作章程
1.严禁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2.装配引药时,应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3.装药量和封泥长度必须按照安全规程
及作业章程
的要求执行。
4.瓦斯浓度超过
1%时,不得装药放炮。
5.放炮距离应当符合作业章程
要求。6.放炮工监督班(组)长向所有通往碛头的通路设好警戒。
7.必须坚持
“三人放炮制
”和“一炮三检制
”。8.连线、通电必须要有
放炮员一人操作,连接母线时,必须检查是否扭接短路。
9.放炮后工作面烟未吹散,人员不准进入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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