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矿长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矿井的
“防治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
“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思想。
3、组织编制近期及长远
“防治水”安全规划。
4、组织并参加
“防治水”安全检查、各种
“防治水”安全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检查验收,督促检查各单位
“防治水”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对查出的
“防治水”安全隐患按
“四定”原则进行深度整治
。对上级检查出的
“防治水”安全隐患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
“防治水”安全工作例会和其它安全会,协助矿长研究解决、布置
“防治水”安全工作,对
“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各级干部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岗
位责任制、
“防治水”奖罚办法、施工作业章程
以及“防治水”安全宣传、
“防治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
7、掌握“防治水”安全工作动态,总结
“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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