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阅 出档案的,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资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 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
归还。需要长时间借出的,须经 分管领导批准。
5、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 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资 料完整无损,否
那么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
丧失时,要及时追查, 并报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7、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
分管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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