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1998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
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进校不离岗方式,按照工程硕士
研究生培养
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领域工程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若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研究生,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