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管理制度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连队罚款200元
,对生产技术科罚款2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
,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
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放人员值班、跟班队长各罚款
5元。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章程
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
6、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负责人罚款50元
,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元
。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200元
。8、停止打钻期间,抽探人员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测修理
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50元
。9、抽探负责单位依据
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总工审批后,送达物资
供应科,否则罚款50元
/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部门罚款50元
/件。10、对抽放管路或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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