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运作、施工质量、进展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以确保项目运行正常、有序。
第二条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技措、大修理项目的实施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项目取证管理
第三条职责1、持省计经委或市经委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及有关资料和图纸,向有关土管办办理规划点;
2、向市规划局规划处办理征地红线定点;
3、持上述资料由消防、市环保、市防疫站核审;
4、向市规划局规划处审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由省、市、区土管局办理征地手续,交纳征地费用(土地出让费、补偿费、水利工程集资费、管理费)领取土地批准手续。
第四条管理内容与方法
1、由综合办起草建设工程有关报告及持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域总平面图及其他有关图纸,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红线定点;
2、凭红线定点总平面图和有关图纸,向市规划初审;
3、凭初审单申请: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防疫许可证,向
市纪委领取国家投资许可证;
4、凭红线总平面图核定建筑图及领取各类许可证,交市规划审定,由市规划局综合处发建设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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