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部门编制 20XX年XX月XX日
工地保安和火工产品保管领用管理制度
工地保安和火工产品保管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火工产品管理
1、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应贯彻
“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项目主管负责人
负责制。
2、使用火工产品的工区项目应成立以工区工区经理为组长,工程、物资、安全、公安保卫、爆破作业班组长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施工现场的火工产品安全管理工作。
3、工区工区经理、物资部门(物资管理人员)、工程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部门(安全员)、爆破班组长(爆破员)、保管员、看守员、押运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职责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公安
[2007]17
号)有关规定。
4、火工产品
的选址建库有关要求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公安
[2007]17
号)有关规定。
5、火工产品的购买:由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购买前应当由
物资部门依法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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