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
“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
方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川火作业区,易燃、叫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
废品集中地点和生活区等,注意把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他区域的下冈
向,各区域之间防火间距为:
1、用火作业区距修理建的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
25米,距生活区不
小于15米。2、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区距建筑和其他区域不小于
20米。3、易燃废器堆放处距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
30米。二、工棚或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以下
要求:1、临时设施应尽可靠搭建在离开建筑物以外并不要搭在变压架空线路下方,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6米。2、临时设施应尽可能距离伙房、变电房不应小于
12米。三、临时性宿舍、食堂等建筑应当符合以下
要求:1、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
0.5米。2、每幢集体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
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
的门口,门窗不小于
1.2米,门必须向外开。
四、临时仓库的安全用电要求如下:
1、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架间距至少应当保持
1米的距离,安装的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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