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场地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工业场地所有建
(构)筑物防火设计均严格遵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汽轮机间和瓦斯机组间的隔墙采用防火隔墙,防火隔墙上的门、厂用配电装置、厂用变压器室及电缆夹层的门均采用防火门;集中控制室、电缆夹层及计算机房的隔墙及顶棚采用非燃烧体材料。
3、楼梯间的防火门采用防火等级不低于
0.9h
的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电缆间、电缆隧道及电缆井的门,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1.2h
的防火门。
4、单元厂房和由单元厂房引出的电缆,以及高温和易燃易爆场所均采用阻燃型电缆。
5、升压站室外设置事故地下油池。
6、电缆竖井和穿墙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封堵,在易受着火影响的部位,使用电缆防火槽盒。公用重要回路,如直流电源、消防报警等架空电缆等回路,均采用防火涂料。
7、设专用消防泵站,建立独立消防管网。单元厂房消火栓处、主要进出口设置消防泵启动按钮及按钮保护装置、警示牌
等。8、单元厂房建筑物按防火分区,主厂房内设置纵向和横向的通道,并与主要出入口相通。
9、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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