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跟车工安全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转
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作业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准脱离工作现场,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第3条交接班应做下列工作:
1.交待上班运转
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2.交待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3.交待运转
线路、道岔、信号、路灯、路标等情况;
第4条斜井人车跟车工负责每班作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和试验工作。
第5条平巷人车跟车工负责摘挂红尾灯。
二、运转
前检查第6条斜井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一切检查合格之后
才能运转
。2.检查乘车秩
序、乘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必须挂好安全防护链。
3.检查乘员,不准其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它材料带入车内。
第7条平巷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1.接班后检查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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