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201X年X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
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
薪酬与考核
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
事宜,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
(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
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
监高人员
的薪酬作相应调
整,调整的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