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效劳范围为明确交通运输业和
局部现代效劳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
?应税效劳范围注释
?〔财税〔2021
〕111号
文〕对应税效劳的征税行业和纳税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和清晰描述。
一般规定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
,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
陆路运输
效劳、水路运输
效劳、航空运输
效劳和管道运输
效劳。?应税效劳范围注释
?将交通运输业划分为4大类7个小类20个征收品目。
〔一〕行业明细
1.陆路运输
效劳 陆路运输
效劳,是指通过陆路
〔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按征收品目划分为8个
工程:1.公路货运、2.公路客运、3.缆车货运、4.缆车客运、5.索道货运、6.索道客运、7.其他陆路货运、8.其他陆路客运。
单位和个人在
旅游景点
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按
“效劳业-旅游业
〞工程征收营业税,不属于本应税
效劳的征税范围
。 其他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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