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规定
为有效管理学生公寓国有财产,保证其正常使用,并使 同学们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安逸、 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将学生公寓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 办法规定如下:
一、公寓家具设施配备齐全后,学生应妥善保管好和维 护好,不得任意调换、增加或减少各类物品,床铺、书桌等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也不得随意调换位置,保证原有房间家 具摆放的统一性。
二、公寓家具设施如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其维修 及损坏赔偿有以下几种方式:
1、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物品损 耗,可向所在管理室报修,其公寓维修部门应及时给予解决。
2、非正常使用(即违规使用)造成的物品损坏或因保管不 妥丢失物品的,按维修成本费用收费;
3、有故意损坏物品 的,按标准价格赔偿,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 处分;
4、公物损坏或丢失,若查不出直接责任者,赔偿费 用由宿舍成员集体负担。
三、公寓管理及维修服务人员,要经常到公寓进行巡查, 确保公物设施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当发现问题或接到学生 报修通知时,应抓紧时间抢修解决,如遇维修项目较复杂且
不能马上维修时,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决不能拖而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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