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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8
一分钟内列出“损失”  “蔷薇花开” 已经30岁了,来自当涂县。她和男友是通过小马网认识的。“蔷薇花开”表示,男友平时很难得主动给她买什么,但她也不是拜金女,心想只要两个人过得开心就好了,也没要求太多。
  前日是七夕节,男友提出陪她逛街,“蔷薇花开”挺开心的,逛到解放路商业街市,“蔷薇花开”在一家店里看中了一件外套,标价199元,她向男友表示自己很喜欢这件衣服,本以为男友会主动掏钱给她买,没想到男友装呆,她只能“厚着脸皮”让男友给他买,看到男友极不情愿埋单的样子,她心里很不是滋味。没想到男友买完后又跟出了一句:“这次给你买,以后自己买。”
  这句话彻底激发了“蔷薇花开”的不满,两人在街上吵了起来。她流着泪和男友说,既然要一辈子在一起,我人都是你的了,何必在乎这点小钱。
  见男友不理她,“蔷薇花开”赌气说要分手,没想到其男友立即从包里拿出一张纸,跑到附近小店桌上开始列表,一分钟后,一张让她目瞪口呆的补偿清单出现了。
  拿着这张清单,男友开始侃侃而谈,从两人认识到现在,总共花了多少钱,分别是哪些钱,主要费用包括:路边摊吃面50元,下馆子200元,买衣服300元,买耳环100元及配眼镜200元。
  除了这些还没完,男友另外提出了“青春费”2000元以及陪逛街费1500元。“蔷薇花开”不禁感叹:照这样算,这个手实在分不起啊。
  网友:有些男人不能碰
  网友们看了“蔷薇花开”的帖子,议论纷纷。
  “芒果”:“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不在于他有多少钱,在于他肯为你花多少钱。”
  “坏坏778”:没想到世间还有这么奇葩的男人。
  “丫丫”:这也太细了,好不!什么叫青春费啊!人家女的不也陪你走了那么久吗?何况人家都三十了。
  “天天上小马”:太没意思了,分手算了。此账单开的真是极品。
  法律视点:
  分手费无法律依据
  针对本起纠纷,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婚姻专业律师张磊表示,分手费在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毕竟恋爱中双方的花销都是自愿的,只要不涉及到与订婚有关的大额费用,均视为双方自愿,即便分手也无法讨回,至于青春费乃至陪逛街,更是无稽之谈。
  看到本帖后,金陵晚报通过网络和“蔷薇花开”取得了联系,向其转达了专业律师的建议。这位网友在真实世界中姓王。
  王小姐对记者表示,她看到网友们的跟帖后也打算和男友分手了,她自己也知道所谓陪逛街费用不靠谱,原来还心软打算给男友一些钱,现在看到那么多网友支持她,她一分钱都不会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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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8 09:27:15
对啊,自己努力挣吧。
而且,做人最要紧,建立志同道合的朋友圈,远比所谓的“爱情”重要得多。 譬如我的父母从精神物质上都给予我最多,我有不可推卸的照顾父母的义务,那么面对任何的不合理的要求都不要让步退缩,必要的时候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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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8 09:49:05
这年头,恋爱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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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8 10:01:25
奇葩怎么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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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1 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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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5 1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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