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程序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生活过程当中
大气污染物的控制措施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生活、办公过程当中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DJ21
8.004-2006
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控制程序
Q/JDJ21
2.013-2006
绩效测量与监测管理程序
Q/JDJ22
0.026-2006
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
Q/JDJ21
7.021-2006
劳保用品
管理程序
3职责和权限
3.1公司工程管理处负责施工过程当中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归口管理。
3.2公司行政事务处负责行政后勤活动过程当中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归口管理。
3.3各项目部、实体单位负责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具体实施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环境因素
4.1.1各项目部、实体单位根据
Q/JDJ21
8.004-2006
《环境因素辩
识与评价程序》确定本单位大气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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