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测、修理
工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单体支柱的检测、修理应当由专职专岗人员
负责。检测、修理
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严格遵守
(87)
煤生机字第
114号《单体液压支柱维修暂行规程》和
MT一85《矿用单体液压支柱》等有关规定。
第3条检测、修理
人员应熟知支柱的结构、性能、试验、故障原因及其处理方法等,确保维修质量。
第4条新到矿的支柱应按
MT112—85
《矿用单体液压支柱》中的
“出厂试验规范
”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试验和密封试验,合格之后
方可下井使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
3个月的新支柱或修复支柱,下井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抽查;存放期超过
1年的支柱应逐根试验,检查支柱性能是否有变化。性能不能保证或在贮藏、运输中损坏的支柱,不允许下井使用。
第5条单体支柱不得露天检测、修理
、露天存放。
第6条检测、修理
场地应清洁卫生,各类待修支柱、检测、修理
合格支柱应分类码放整齐。检测、修理
后经试验各项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应垂直或倾斜
存放。第7条检测、修理
人员应会正确合理使用
拆柱机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