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钻工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岩巷)
一、钻探范围
岩巷队负责施工正常掘进及贯通超前探测钻孔,地质钻孔、探放水钻孔由各矿地测部门负责。
二、基本要求
1、打钻工必须熟记《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钻探的有关规定
、打钻工操作章程
和作业地点钻探安全技术措施。
2、打钻工必须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3、打钻工必须掌握透水和透老空、老巷征兆。
三、一般规定
1.打钻工应按作业章程
或安全技术措施中钻孔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孔径打钻。
2.有下述情况
之一时,不准打钻或应当立即
停止打钻,在向矿调度和业务科室汇报,经确认安全得到通知后,方能继续钻进。
①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l%时;②岩巷打钻探煤时,如果发现
煤层内有连续响煤炮或钻孔内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③发现巷帮围岩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帮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的透水征兆时;
④打钻时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当立即
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⑤井筒打钻时,突遇含水流砂层;
⑥工作面突遇地质构造或煤线,地质情况没有查明前;
⑦工作面围岩破碎,有片邦、冒顶征兆时;
3.有下述情况
之一时,应当立即
停止打钻。
①出现卡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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