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樟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出入口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管理工作,维护昌樟高速公路良好运营秩序,实现“扩建通车两不误,质量进度双确保”的总原则,严格贯彻“三个严禁、三个确保”的会议精神,结合改扩建工程要求和交通组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各标段施工单位在申请开设施工出入口前,
严格按照审批程序
,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报昌樟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领导小组审核
。二、各标段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99)有关规定,在昌樟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领导小组监督指挥下,在施工出入口区域设置标志标牌,设置原则:
分别设置
(1)警示区→(2)
渐变区→(3)缓冲区→(4)作业区→(5)渐变区→(6)终止区六个区段;
设置要求
:在变道2KM和1KM处设置前方施工提示牌、限速标志牌
;在变换车道500M处设置道路变窄提示牌、
严禁超车警示牌
;在变换车道200M处设置转向指示牌;在通过施工管制区域设置解除禁速标志等
。标志标牌必须用水泥、膨胀螺丝固定,防止倾斜
、倒塌的情况;设置位置必须安全合理,不得超出护栏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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