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须摆正的五个关系
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是公安交警的神圣职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始终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中心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达到安全畅通的目的必须摆正以下五个关系。
一要摆正
“无事故”与“有事故”的关系。在平时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没有交通事故或不发生交通事故,是每个交通管理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良好控制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情况和结果。要摆正
“无事故”与“有事故”的关系,首先要经常把
“无事故”当成“有事故”来对待,居安思危、主动防范,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坚持做到想在前、抓在前,防患于未然;其次要积极创造条件,使
“有事故”向“无事故”的方向转化。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不怨天尤人、推卸责任
,要静下心来认真调查分析原因,弄清发生事故的症结所在,及时研究对策,排除安全隐患
,亡羊补牢。
二要摆正阶段性整治与全年性安全管理的关系。抓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每年都要搞一些诸如春运工作、查纠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规范摩托车、出租车运营行为等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但这些阶段性的整治工作都要围绕和服务于全年性的安全管理,既不能顾此失彼,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又不能轰轰烈烈一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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