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设置报警器。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严格执行
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当随时
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当认真严格执行
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禁止吸烟
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
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检
、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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