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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1989 8
200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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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用赵本山大师的一句话说,这个蛋已经憋很久了,迟早是得下的。就在这边有人很高兴地把《物权法》匆匆出台,一口气还没舒完的时候,谁知道那么巧,那边最牛“钉子户”也恰好发力,这一钉子把《物权法》射得,满脸是血。时也,运也,命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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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们这里一咒骂坏人的时候,常好这样骂:“让他不得好死,出门就碰枪子子。”难道《物权法》惹了天怒人怨,这一难,是上天故意设的一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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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按照《物权法》的法理,人家的房屋是人家的私有财产,只要人家不同意,任何人都不能动一根汗毛,最牛“钉子户”的行为不仅合法,而且是第一个捍卫法律;可是按照制订《物权法》这帮人(当然包括官员、资本家啦)的意愿呢,他这个“钉子户”就得拆迁,以使他们能得到受《物权法》保护的更多的财富,这就两难啦,碰出来的这么多血是不好擦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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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以后当《物权法》深入人心的时候,城市、新农村建设中的拆迁,肯定还会有更多的“钉子户”站起来,反正有《物权法》撑腰,钉子会漫天飞舞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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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好在的是,中国的法律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这个难题还是好解决的,这个钉子还是能被化解于无形的。听说,最牛的“钉子户”已经被法院判决强行拆迁了。原来,《物权法》保护的并不是咱老百姓的那一点点可怜的物,什么时候需要你奉献给他们你什么时候就得奉献,这倒叫一些老百姓瞎跟着高兴一阵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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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4 19:53:00

真他妈的想骂娘,这帮玩艺儿,就从来不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罚他们念三个代表,念死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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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6 14:31:00
这个钉子吗,憋了半天了,早晚得碰的,不是重庆,就是别的地方。政府的屁股坐到了开发商的一方,他怎么能不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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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6 18:03:00

不象话,不给代表们一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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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6 23:42:00
LZ别慷慨激昂了,报纸上捅出来了,那个钉子户是有背景的,整件事还是狗咬狗.钉子满天非,是不大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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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7 08:31:00

就是狗咬狗也好呀,至少看到狗挨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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