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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1
预计于2012年开通的广州地铁六号线,迁拆工作遇上“最牛钉子户”。位于6号线文化公园站旁的一栋租住面积60.45平方米、两层共110平方米的港人住户吴伟国,坚持自己拥有房权,要迁拆方赔偿330万元始肯搬出;而国土房管部门和地铁总公司则指该栋房是公房,吴先生实属租户,只肯提供一次性补偿10万元或异地续租两方案。双方各执一词,纠缠3年仍无法达成协议,地铁公司称因工程受阻至今已损失1200万元。广州市政府裁决处于8月中发出《房屋拆迁裁决书》,限令吴伟国一家搬出;而吴伟国则已向法院起诉广州市房管局,现正等候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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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2 11:29:36
地价优势,330万不算多。别的地方白送不一定有人要的,这有什么稀奇
另外,“已损失1200万元”,把这损失的一半给人家,都还少损失600万呢
这就是这些领导的决策理性问题了,当然也可能考虑到别的人效仿,而故意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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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2 11:53:36
呵呵,不能总是欺负平民吧,为什么人家称拥有房权而非要说人家是租住?个人拥有房权那一定是有证据的,非要说人家是租住也得有证据,况且既然是租住为什么要赔偿10万元?所以在拆迁之前,最好把工作做好,俺见过一些开发商很可恶的,他们为了省钱,一家一家的做工作,先做本地人的工作,当然是砸钱先安置这部分人,然后再做次之一点的,给的少一点,最后是那些非本地人,根本就不考虑你什么利益,总想着你没有什么牛的,人家都搬家,就你这几家吃亏也会搬的,所以造成很多不公和问题,大部分人最后是忍痛割爱,吃亏也认了,只有少数的所谓“钉子户”,敢于抗争,其实他们是最应该受到人们敬仰的,只有他们的抗争,才能消除这种不公平,否则只能在社会形成一种欺压良善的坏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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