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动与检查制度已修订本制度
1目的为了消除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
49.5MW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以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
49.5MW
工程项目监理部及各参建单位。
3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内容与要求
4.1每季进行1次
安全大检查,由侯电安委会组织参建单位领导、安监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使用
“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
”、“安全施工专业检查表
”。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用
“整改通知书
”通知有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验收签字确认后
,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4.2每月进行1次
安全大检查,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领导、安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4.13“
整改通知单
”应当由
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的施工单位的领导或安全管理负责人接收和组织整改。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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