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关于印发《
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
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试行)》的通知
琼环人字〔
2020
〕5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人才发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琼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拓展职业空间,我们修订了《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部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系电话:65238330。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2020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
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