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内容摘要: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量必须按设计规范
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
1m;井架基础土层承载力,应不小于
8KPa
,并浇筑
C20混凝土,厚度
300mm
、基础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
10mm
。3、高度为10-15m
的井架应设缆风一组(
4-8根);每增高
10m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
3只以上钢丝绳夹头紧固。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连接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附墙杆材质应与井架的材质相同。
5、井架搭至
10m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
45-60
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
15cm,
埋深不少于
1.5m
。禁止将缆风绳栓
在树木、电杆上。
6、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缆风绳上的花兰螺丝,必须加以保险。穿越马路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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