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制定基建系统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的具体目标、要求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基建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会议要求。
2、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推行基建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检查各项规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组织整改落实。
3、组织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确保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组织审查项目标书和承、发包合同文本中
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确保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组织
“两措”计划执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监督落实
;在新建、改建
或扩建工程建设中,组织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贯彻执行
“三同时”原则。5、加强对承、发包工程的管理,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组织基建安全施工检查等重要活动;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
7、编制并组织实施基建重大人员伤亡、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垮(坍)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