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开工管理
1、按国家、省及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的备案和核准、土地、环保、水利、安全、消防等相关手续,积极争取国家各项优惠政策:贴息、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
2、技改项目的审批见《技改项目审批、验收管理规定》。
3、公寓、单元楼等新建大型工程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零星维修工程须有经严格审批的《开工报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依照项目规模和内容的不同,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可做适当调整。
2、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责任状,就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达标达产等方面明确责任和考核.
3、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对项目建设中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期间的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人员考核等进行管理;负责项目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公司内各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专业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专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作好本专业的进度计划、技术交流、考察、招标、验收、人员培训、安装指导、生产准备、生产调试等方面的工作;作好与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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