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标准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规范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电力生产安全评价工作,加强电力生产安全基础,确保火力发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转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标准、导则以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颁布的规程、规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规章管理制度
等,制定《火力发电厂安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标准》针对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生产设备及管理和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三个方面可能引发的危险因素,以防止人身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频发事故为核心
,用风险评价的方法进行危险辨识。
1.3安全评价采用自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单位自评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评价。
1.4安全评价工作应实行闭环动态管理,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评价内容,以
1~2年为一个周期,按照
“评价、分析、评估、整改
”的过程循环推进,即按照本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专家评价,对评价过程当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危害程度对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按照评估结论对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的循环。
1.5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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