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
国家对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
一、国家对特种设备事故分级管理
有下述情形
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15万人以上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
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
48小时以上的。
有下述情形
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转
240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5万人以上
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
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
24小时以上
48小时以下的。
有下述情形
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
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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