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作业场所防爆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安排
及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昆山粉尘爆炸事故教训,企业按照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实施细则
,并严格实施。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生产性粉尘不允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必须经除尘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2、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3、及时对除尘系统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粉尘量降到最低。
4、严格作业审批制度,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报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
作业。5、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6、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7、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8、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保证收尘系统安全稳定运转
,收尘系统一旦停运,必须随即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9、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人员应穿着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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