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下统称特种设备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
第五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行业协会】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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