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的安全操作章程
1、场内驾驶机动道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2、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档位置,气温低时,视情况而加热水预热。
3、车辆启动后应空转
5-10
分钟,待水温升到
40℃以上时方可进进一步起档,严禁二档起步和将油门踩到底的操作。
4、行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中禁止载人
、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禁止作业
。5、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
1.5m(
从地面算起
)。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
10cm
;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地面,严禁超载行驶。
6、雪天气或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7、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
0.8-1m
处设置安全挡掩(
20cm×20cm
的方木)。车在距离杭槽
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8、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
2.3m
以上。9、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10、修或班后清洗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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