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
卫生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卫生清洁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规定
1、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日常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2、卫生区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划分,不得留有死角。采取部门承包负责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各单位的卫生区必须保证每天最少清扫一次,因特殊情况,如:大型活动
、重要会议、外事参观等原因,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
按要求清扫。
4、因装车、卸车和在其它生产、生活过程当中
造成的垃圾,必须在该活动结束后,立即进行清理,不得留到下个工作日。
5、爱护卫生,人人有责,任何人不允许随意
乱丢垃圾、杂物。
二、环境卫生标准要求
1、庭院环境干净、整洁
,垃圾定点倾倒、及时清除,物品堆放整齐。
2、责任卫生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绿化、美化、净化,花草树木定期修剪。
3、桌椅等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面物品放置有序。
4、办公室门窗、墙
壁、楼梯、走廊、过道、洗刷间、厕所做到无灰尘、无蛛网、玻璃明亮、地面洁净,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各种办公用具整洁。
5、茶具、脸盆、痰盂、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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