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装、撤除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108条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
"电气试验规程
"试验合格之后
方可下井。不升井检测、修理
设备,必须进行继电保护和绝缘电阻试验,不合格者部能安装。
第109条设备下井前,要根据有关设计和现场实际需要的安装方向与顺序事先排列好,并且在运输、安装过程当中
不得变动。
第110条电气设备在井上、下运输过程当中
,除执行
"综采设备运输操作章程
"外,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颠簸或碰撞,防止零件丢失。
二、安装方法
第111条电气设备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不卸车,从里向外依次安装。
第112条用专用连杆将电气设备车及其它有关的平板车连接起来。
第113条移动变电站列车的首尾各安装一部车载绞车,并同整个列车连为一起,作为变电站的移动和固定装置。
三、电气设备安
装质量要求
第114条设备安装、排列整齐,其间距符合有关规程要求。设备与平板车间的固定要牢固可靠,设备车不得自行移动或滑动。
第115条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装置应当符合
有关规程规定。
第116条各操作按钮、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完整、并灵敏可靠。
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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