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1一般规定
1.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1.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当中
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当立即停止
作业。1.4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当保持
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6装卸溶剂
(如苯、汽油等
)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7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
"洞口、临边
"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1.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
(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
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9雨、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当立即停止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