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与用火、用电的管理、检查制度
1、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当由
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至少每月2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个季度至少检查1次
、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当严格按照
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当严格按照
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公司各类设备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相对固定,各电源插座依据不同区域的用电需求设定不同的用电标准并安装电流过载保护器,防止电器短路与用电超负荷。严禁违反公司标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测、修理
,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过批准
,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配合
安全小组、维修部、保安部同事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的同事检测后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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