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必须在有效期内,操作工种必须与证件相同。
三、工作之前
必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动火证有效期为
4小时,动火结束后需将动火证交回,如超过
4小时需要重新开具动火证。
四、施工人员工作之前
必须穿戴好特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看火人。
五、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有漏电、漏气现象,必须查看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六、施工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周围
5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业时,如遇
3级以上风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将施工范围以内
的易燃易爆物品
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要有
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
上。九、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当立即
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进行更换。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
5米以上安全距离放
置,距焊接作业距离必须保持
10米以上。焊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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