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专业及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明确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在与分包队伍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其签订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及其他有关的安全协议(如:地下管线及文物保护协议、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等)。
2协议书的制定应当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得有霸王条款。
3协议书应当由
分包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有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4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5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培训教育,未经过培训
教育考试合格者不得上岗施工。
6项目部必须向分包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其队长或班
组长交底到具体施工人员,交底不清不得施工。
7项目部必须对分包队伍自带的或外租的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劳保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8项目部必须严格检查分包队伍特殊工种作业 ...
附件列表